胡海波律师亲办案例
怎么样才能补领结婚证2011
来源:胡海波律师
发布时间:201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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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条件①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②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③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④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簿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2、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 婚姻登记费:每对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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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诏安县南诏镇嘉盛豪园2幢3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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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海波
  • 执业律所:
    福建海波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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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506*********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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