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上泉律师亲办案例
婚后取得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来源:罗上泉律师
发布时间:2015-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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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所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被告要求分割结婚后建成的房屋财产为何被驳回?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结婚后所取得的财产,包括现金、股票、存款、房产、退休后的养老金等等,只要是结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但也有一些财产虽然是婚后取得的,但也不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下面一案例,充分反映了这一事实。

何某和杨某离婚纠纷案,对双方结婚后,所建成的一栋五层楼,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婚前的个人财产,是本案的争议焦点。

为了证明该财产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做为本案的代理人,向法庭提交了有力的证据,证明了如下事实:

1、 该楼房虽是在双方结婚后建成,但土地是原告的宅基地,资金来源于原告转让部分宅基地所得56万元。

2、 被告提交的建房材料、工时票据等,虽然掌握在被告手里,但名称是原告何某某。

3、 所在社区证明,何某建房的资金来源于转让土地所得。

4、 有关邻居证言,被告所经营的理发店,生意淡薄,难维持生计。

5、 原告从事的农机维修,已经停业2年,没有经济收入。

6、 原告为离婚,向亲戚借款3万元。

律师点评:通过以上举证,及法庭质证,法庭最终认定,此房屋,是用婚前财产所建成,婚后双方并没有取得可以用来建房的资金,房屋虽在双方结婚后取得,但也认定为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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