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之拆迁过程中的补偿问题已经越来越多的为人们所关注。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时期,城市拆迁任务任重而道远。在当前形势下,明确合理的补偿机制及补偿程序,并在国家有关法律中加以明确规定,进而保障房屋拆迁工作的有序进行,在降低纠纷的同时保护好拆迁当事人的应有权益,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部分为城市房屋拆迁之补偿制度概述:首先分析了房屋拆迁补偿的相关概念、对象和主要形式,并区分了拆迁补偿和拆迁损害赔偿;接着分析了房屋拆迁补偿之法律性质,
第二部分比较详细的论述了其他国家房屋拆迁补偿制度,并对其进行了比较分析,为后面章节的论述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其中涉及的相关理论有:美国“重要空间法理论”、德国不动产立法、日本的全部补偿原则,通过对上述国家的分析所得到了一些启示。
第三部分中房屋拆迁补偿的核心问题,即补偿范围和补偿标准。随着土地使用权建立了有偿使用制度,权利人保护自有财产权利的意识逐步增强,建立和完善房屋拆迁补偿制度,特别对土地使用权的补偿问题显得更加突出。但是,我国房屋拆迁只对房屋所有权人的房屋本身价值及其附属标的做出补偿,而对土地使用权不给予补偿。
第四部分是对我国房屋拆迁补偿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其中包括公共利益和非公共利益的拆迁、拆迁补偿的博弈主体上失衡、拆迁补偿的纠纷解决途径不合理及补偿费用欠缺的问题都进行了明确的阐释。
第五部分是对我国房屋拆迁补偿制度的完善提出若干建议:包括加快制定相关法律,且应明确界定有关公益性房屋拆迁,从而改观滥用“公共利益”名义乱拆迁的现状;对补偿范围和补偿标准进行完善,对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补偿,贯彻实行充分的补偿原则;明确正当的补偿程序,对行政裁决制度加以取消,确立正当的拆迁补偿纠纷的司法解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