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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挂牌:以人力资源、管理资源出资问题如何解决
来源:陈超明律师
发布时间:2015-01-27
浏览量:330


举例说明:以人力资源、管理资源出资

解决方案:

1、工商管理部门书面确认以人力资源和管理资源出资符合地方管理规定;

2、披露信息:

公司设立时,股东黄、朱、任、黄以人力资源出资340万元。根据2001219日武汉东湖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颁布的《武汉东湖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支持武汉光电子信息产业基地(武汉•中国光谷)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武新管综[2001]10)第七条之规定:“股东以人力资源入股的,经全体股东约定,可以占注册资本的35%(35%)以内”,因此公司以人力资源出资事项符合该法规规定。

公司设立时,武汉留创园以管理资源出资10万元。根据2000412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建设与发展步伐的通知》(武政办[2000]63)第七条之规定:“鼓励创业中心通过投资、提供优质服务等方式持有在孵企业的一定股权。”武汉创业园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依据武新管人[2002]16号《关于成立武汉留学生创业园管理中心的决定》设立的创业管理中心,因此其以管理资源出资符合《关于加快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建设与发展步伐的通知》的规定。

为规范公司历史出资中存在的人力资源出资、管理资源出资等事项,公司于201210月向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提交了情况说明。20121020,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作出《关于指定武汉中天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武汉联动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实收资本进行验资的函》,指定中天奇对有限公司实收资本进行验资。中天奇于20121022日出具《关于武汉联动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截至20121019日止历次出资验资复核报告》(武奇会专审字[2012]001),验证:200378日股东第一次出资中,管理资源出资10万元、人力资源出资340万元,共计350万元是依照武汉东湖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文件武新管综[2001]10号文件出资;200475日股东第二次出资中实物出资382万元,由于时间久远,无法获取相关原始资料证明出资实物所有权已转移至公司。为规范上述情况,公司股东以货币出资对人力资源出资、管理资源出资、实物出资进行了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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