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景敏律师亲办案例
学员训练被摔伤 健身会所应赔偿
来源:秦景敏律师
发布时间:2015-01-25
浏览量:500
  在健身中心举办的散打培训班对练时被摔伤,受伤的学员于是将健身中心和与其对打的学员一同告上法庭。1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被告大卫山道健身中心赔偿原告小杨医疗费等各项费用9268.2元;判令被告张某赔偿原告小杨医疗费等各项费用3972.09元。
 15岁的小杨是一名武术爱好者,利用课余时间报名了北海市大卫山道健身中心举办的散打培训班。小杨称,在201491日的散打培训课上,教练安排其作为被摔人与37岁的被告张某进行对摔练习,然而在练习过程中,由于保护不当导致了自己右肩部骨折。事故发生后,小杨被家人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并花费医疗费用1164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大卫山道健身中心明知散打是一项对抗性非常强的运动,却未在训练场地铺设专业的训练垫用以保护学员的人身安全,未能尽到基本安全保障义务;在教学过程中,安排未成年人作为成年人的对摔对象,且未教授被摔学员自我保护姿势,未能尽到安全教学的义务。原告与被告张某在教练安排下练习对摔,被告张某作为直接侵权人,在练习时未能尽到谨慎的安全注意义务,具有一定的过失责任,酌情确认被告大卫山道健身中心与被告张某对原告损失各承担70%30%的责任。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以上内容由秦景敏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秦景敏律师咨询。
秦景敏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1270好评数18
徐州市鼓楼区大马路99号启迪之星一号楼505室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秦景敏
  • 执业律所:
    江苏恒邦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203*********146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江苏-徐州
  • 地  址:
    徐州市鼓楼区大马路99号启迪之星一号楼5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