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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级人民法院咨询电话是什么
来源:李雯律师
发布时间:2015-01-23
浏览量:207

法院电话::(010-5844-5655)

法院活动有四大基本特征:

(1)法院是由国家专门司法证明机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一种特殊的证明活动。

(2)法院证明的对象是没有争议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件,文书。

(3)法院书在法律上具有特定的效力和普通的法律约束力。

(4)法院是一种非诉讼活动,是预防性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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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雯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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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李雯
  • 执业律所:
    政法联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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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地区:
    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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