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赔偿金
如果受害人评上伤残等级就可以主张该项赔偿,该项赔偿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最为关键的赔偿项目,也是弹性空间最大的项目,我们受害人最容易在这一项上吃亏。
残疾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不仅影响了其以后的生活能力,而且影响了其获取经济收入的能力,为了维持生活,需要对其进行生活补助,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这项生活补助费用进行的赔偿。
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是维持受害人生活的保障,是道路交通事故的重大后果,是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内容之一,应当获得赔偿。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最多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残疾赔偿金的数额是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等级和户口性质确定的。伤残等级越高,赔偿数额越高。伤残等级共十级,最高为一级,最低为十级。
残疾赔偿金因户口性质不同而使用不同标准,城镇户口的赔偿标准高于农村户口。北京城镇户口赔偿标准是农村户口赔偿标准的
两倍多,以十级伤残为例,如果按2011年北京城镇户口赔偿数额为581460元,按农村户口赔偿只有265240元,二者相差316220元之多。
当事人应当争取按城镇户口标准获得赔偿,外省农村户口按照北京城镇户口标准赔偿的具体条件见本书第十六节。
注:进行伤残鉴定,最好委托律师、咨询律师。以免高残低评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