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兴芳律师亲办案例
第四节 明确相关权利和义务
来源:周兴芳律师
发布时间:2007-06-14
浏览量:542

第四节   明确相关权利和义务

 

一、业主的权利

在业主权利中,所有权是基础和核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所有权,严格来说,是指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对建筑物内专有部分的专有权和对走廊、楼道、绿地等共有部分的共有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1、选择和决定物业管理公司;

2、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3、提出制订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5、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监督物业管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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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兴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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