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档案分为内档和外档,内档就是从公司设立开始一直到年检的全部档案信息,外档是企业名称、住所、注册资本、成立时间等基本信息(以工商局调取的档案材料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的有关规定,只有符合以下四种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才可以查阅机读档案。
(一)各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及其他党政军机关持介绍信(公函)及查询人员工作证件,可查阅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企业登记档案资料。
(二)企业持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可查阅本企业的企业登记档案资料。
(三)律师受当事人委托,持委托代理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和律师执业证;可查询与代理事项有关的企业登记档案资料。
(四)其他企事业单位、个人因诉讼、仲裁等需要查阅企业登记档案的,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和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相关证明,可查阅与之相关的企业登记档案资料。
本律师可以代理调取福建全省内的工商登记信息,即可以调取福建福州、厦门、泉州、龙岩、莆田、三明、南平、宁德等各地的工商登记信息,包括企业的内档与外档信息。调取内档的需要提供委托材料与立案证明。当日委托当日调取当日邮寄快递,可开发票!可打印多份原件!详细来电咨询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