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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员救火被埋 ——阻塞消防通道是谁的责任?
来源:吕帅律师
发布时间:2015-01-06
浏览量:1313


#消防员救火被埋# <wbr>——阻塞消防通道是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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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假期,哈尔滨道外区一场火灾让“冰城”新年蒙上了一层阴霾。2日13时许,道外区北方南勋陶瓷大市场仓库着火,“火烧连营”持续了二十多个小时,造成11层高的建筑坍塌,5名消防员牺牲,经记者现场调查发现,消防通道被占、失火建筑未通过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缺失……一切似乎都注定了这个“消防死角”的烈焚之痛!
请记住这些名字:赵子龙,18岁;傅仁超,19岁;张晓凯,19岁;侯宝森,20岁;杨小伟,22岁。让我们向哈尔滨救火被埋的消防员致敬!


新年伊始,一北一南接连发生的两场火灾令人揪心。前几日,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巍山县南诏镇拱辰楼发生火灾,仅仅2小时,拥有600多年历史的云南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楼就化为废墟,仅剩几根焦黑的木梁和断壁残垣。

#消防员救火被埋# <wbr>——阻塞消防通道是谁的责任?

一边是人烟密集的商贸市场,一边是重点保护的文物古迹,火灾瞬间造成巨大破坏,可谓教训深刻。

纵观近些年来的一些火灾事件,几乎都与消防通道的堵塞有或多或少的原因,但很少见到有人因此而“吃一堑、长一智”,把别人的教训当成对自己的警醒。但这些活生生的事实时刻在警示我们,火灾其实离每一个人都很近,稍有疏忽,必生险情。

《消防法》

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二十九条“负责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应当保持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侵权责任法第2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以我们的小区物业为例,在火灾事件中,他的责任如何认定呢?

案例:某小区除夕夜,多辆小车停在小区内的消防通道上,现场路面上标注有黄色“消防通道禁止停车”的警示标语。小区保安巡逻时发现后未能找到车主,只好在车上贴上了字条,让车主见条后速将车驶离消防通道,停至规定停车位。当夜,小区一业主家失火,消防车到来后由于消防通道被车阻挡导致延误灭火,火灾造成业主经济损失近万元。事后,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起火原因系烟花点燃阳台可燃物,小区消防通道被阻塞导致延误灭火,致使火灾损失扩大,物业公司应负主要责任。业主据此向法院起诉,要求物业公司索赔经济损失。

不久后,消防管理部门以小区物业公司严重堵塞消防通道为由对其罚款。而法院也判决物业公司赔偿业主火灾损失的30%。

案件审理中,物业公司曾辩称:

其一,是业主的车辆阻挡了消防通道,影响了灭火,应由车辆主人承担责任;

其二,物业公司在消防通道用黄色油漆标注了“消防通道禁止停车”的警示标语,尽到了警示责任;
其三,保安在巡逻中发现违规停放的车辆后,在找不到车主的情况下留字条提醒车主驶离消防通道,也尽到了管理责任,因此对火灾造成的损失不应当承担责任。

法院认为,物业公司作为小区消防安全责任单位,在发现消防通道被阻塞后,理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消防通道畅通,但物业公司未能尽到应尽的管理职责,导致延误灭火,扩大了火灾造成的损失,理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那么问题来了,到底什么是“有效措施”?物业公司要做到怎么才算尽到“应尽”的管理职责?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

1、预防责任:物业服务企业应进行消防监控、巡查,火灾隐患防范工作,确保消防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状态,确保消防水源、消防通道、安全疏散通道畅通;

2、制止责任:及时制止阻塞消防通道的行为;

3、报告责任:发现消防隐患在自己能力范围内无法消除时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本案中,物业公司应当预见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容易引发火灾,当发现消防通道被车阻塞,在前两项措施无效的情况下,未向公安部门报告是导致其承担责任的主要原因。

其次,在案件审理中,物业公司还曾提出,消防管理部门已经因为物业公司堵塞消防通道进行了行政处罚,法院为什么还要判决赔业主火灾损失?

这主要是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条规定:“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在消防管理部门对物业公司处以行政处罚后,法院判决其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是于法有据的。

笔者就本案提醒各位从业者,认真履行职责是物业服务企业的义务,而穷尽职责则是物业服务企业规避风险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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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帅
  • 执业律所: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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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301*********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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