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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学生发生交通事故是否适用城镇居民赔偿标准?
来源:张杰律师
发布时间:2011-09-22
浏览量:2633
魏律师您好:请问在校大学生发生交通事故伤亡了,但农村户籍没有转迁,赔偿标准是按农村还是城镇?

您好:回复如下:应当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进行赔偿理由如下:

一、法律设立死亡赔偿金城乡标准的初衷是为了合理填补被害人损失,其主要目的是弥补财产损失。法律之所以设立城镇标准和农村标准,是考虑到城镇居民的平均消费水平和收入水平高于农村居民,为合理地补偿受害人死亡造成的损失,而对两者的赔偿标准加以区别,其本意并非以户籍因素划分生命价值的高低。

    二、“同命不同价”现象在司法实践中已遭到极大挑战。死亡赔偿金城乡区别从而造成的“同命不同价”现象显然是有悖于这一理念的,已经遭到了民众的广泛质疑。

    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也相继作出指导意见,认为对该类人员应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数额。这个司法解释虽然主要是针对进城务工人员遭遇交通事故伤亡赔偿的,但无疑对在城镇具有稳定住所和消费行为的在校大学生遭遇类似案件具有参照意义。

    四、新颁布的《侵权责任法》确立了同命同价的赔偿原则。尽管该法对同命同价的赔偿原则的适用有一定的限制,但该法在解决个体因收入、户籍、身份等差异,而带来的截然不同的待遇问题上,有着突破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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