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天翔律师亲办案例
律师遗嘱见证
来源:黄天翔律师
发布时间:2011-09-20
浏览量:6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我国将继承种类分为了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其中的遗嘱继承是最能反映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在继承中也是最能严格按立遗嘱人的意思来处置其个人财产的方式,这避免了立遗嘱人身故后,其继承人因遗产继承而发生纠纷,引发家人的不必要的冲突。

    在遗嘱继承中,将立遗嘱的方式分为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公证等,除自书遗嘱外都需要有见证人的参与。另外从法律形式和具体内容上看,虽然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是最高的,但其手续的繁琐,操作的种种限制,收费过高。如果把遗嘱见证交给律师,不但具有法律的专业性,合法有效性也更能保障,收费较低且具有较强的执行力,更能更好的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一份遗嘱对见证人的要求是必须无利害关系。如邻居,朋友,同事。债权人,债务人等是不能作为见证人的。因遗嘱往往牵涉到处分财产,并涉及到熟人的利益,不容易找到愿意做见证的人。况且,即便找到了,还有将来一旦涉诉,见证人不愿意出庭的情况发生。或者,见证人因种种原因先于遗嘱人去世,这都会留下隐患。另外,选择身边的人做见证人,也不利于隐私的保全。


 

以上内容由黄天翔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黄天翔律师咨询。
黄天翔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28好评数3
成都市锦江区牛王庙口成都商会大厦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黄天翔
  • 执业律所:
    四川律治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5101*********553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四川-成都
  •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牛王庙口成都商会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