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误工费、停止营运损失属于人身伤亡还是财产损失的法律研究
声明:本法律研究仅作学习、参考之用,未经本人允许不得作为他用。转载请注明作者及出处,未经本人允许不得用作商业用途。本法律研究中所作出的结论,亦不宜作为评判和预测案件的依据。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赔偿是双方最关心的问题。由于交强险关于人身伤亡赔付及财产损失是定额且分项的,所以厘清误工费、停运损失属于人身伤亡还是财产损失就有其必要。
一、关于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涵义
(一)人身伤亡
根据《道路交通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
(二)财产损失
根据《道路交通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二、关于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范围
(一)人身伤亡的范围
根据《侵权责任法》及《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人身伤亡,具体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器械辅助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
(二)财产损失的范围
根据《道路交通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财产损失,具体包括以下项目:
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4、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综上可以看出,误工费属于人身伤亡赔偿范围,而停运损失属于财产损失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