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找法网律信通认证律师

服务更有保障

  • 信誉深度认证律师
  • 签订委托协议保证服务质量
  • 收费合理标准
  • 司法部门全面监督和保障
主任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专业领域:刑事案件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建筑工程 公司企业

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找法网

137-2222-1671

接听时间:08:00:00-24:00:00

当前位置:找法网 > 保定律师 > 竞秀区律师 > 孙术校律师 > 律师文集

律师谈故意毁坏财物罪

作者:孙术校  更新时间 : 2014-12-16  浏览量:1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也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6条第1款的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了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当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毁灭,是指用焚烧、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损坏,是指使物品部分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毁坏公私财物的方法,有多种多样。但是,如果行为人使用放火决水投毒爆炸等危险方法破坏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有关犯罪论处。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毁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坏手段特别恶劣的;毁坏急需物品引起严重后果的;动机卑鄙企图嫁祸于人的,等等。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3条规定,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按该条例第8条规定,责令行为人赔偿损失。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6岁的人犯本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这是侵犯财产罪中毁财型犯罪与其他贪利型犯罪的根本区别。犯罪动机各种各样,一般是出于个人报复或妒嫉等心理。除本法特别规定的失火、过失决水、过失爆炸以及过失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等犯罪需按有关条文追究刑事责任外,过失毁坏公私财物的,不构成犯罪,属于民事赔偿问题。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以上内容由孙术校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孙术校律师咨询。

孙术校律师 主任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专业领域:刑事案件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建筑工程 公司企业

手  机:137-2222-1671  非接听服务时限内请: 在线短信咨询

(接听服务时间:08:00:00-24:00:00)

业务领域
刑事案件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建筑工程 公司企业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