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延涛律师亲办案例
立遗嘱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张延涛律师
发布时间:201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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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呢?
众所周知,遗嘱是非常重要的,它是一个人在生前处理自己身后事的一种有效的手段和方式。合法有效的遗嘱可以明定是非,避免不必要的家庭纷争,进而可以很好的维护遗属之间的亲情。反之,如果遗嘱不是合法有效的话,就会使一些物质利益处于不确定的状态,进而引发遗嘱之间的争夺,从而使亲情受到损害,也使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不能得到体现。
    那么,立一个有效的遗嘱都需要注意什么事情呢?
立遗嘱的必备条件:
1、 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 遗嘱人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立遗嘱;
4、 遗嘱内容必须合法。
在这里,我重点强调“3、遗嘱人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立遗嘱”。因为之前我代理过的一个案子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同时也很替他惋惜。该案就是由于健康原因,立遗嘱人不能亲笔书写遗嘱,而是由他人代书遗嘱,立遗嘱人也签字并按了手印,但没有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签字,结果导致该遗嘱被认定为无效遗嘱。试想一下,如果在立遗嘱时他们事先咨询一下律师,断不至犯如此之低级之错误,损失如此之惨重。所以,在这里我重点讲立遗嘱的程序和方式应当注意的问题。
1、遗嘱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等形式。比较常见的是前三种情况。遗嘱不是必须要公证才有效,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是有效的,公证并不是遗嘱的必经环节。
2、遗嘱最好在立遗嘱人意识清楚、比较健康时由其亲笔书写,这样出问题的可能性最小,也最方便、最安全。
3、如有不得已的原因(如立遗嘱人不识字或健康原因)无法亲笔书写遗嘱时,应当找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为书写遗嘱,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需要注意的是,代书遗嘱必须有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签字,不然就不符合法律规定,属于无效遗嘱。
斯人已逝,留下纷杂后事,导致亲情反目、骨肉断离,是谁也不想看到的悲剧,所以,遗嘱一定要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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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张延涛
  • 执业律所:
    上海君澜(大连)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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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
    12102*********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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