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敬辉律师亲办案例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来源:张敬辉律师
发布时间:2014-12-07
浏览量:220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以上内容由张敬辉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张敬辉律师咨询。
张敬辉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4950好评数74
  • 办案经验丰富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629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张敬辉
  • 执业律所:
    北京隽永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1101*********621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