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建律师亲办案例
关于交通事故中,不适用调解的情况有哪些
来源:王文建律师
发布时间:2011-09-14
浏览量:46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交付当事人:

  1、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交通警察因现场变动,无法作出交通事故认定的;

  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3、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4、当事人拒绝在简易程序处理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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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王文建
  • 执业律所:
    广东广和成都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5113*********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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