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作义律师亲办案例
职工串岗受伤受伤,是否为工伤???
来源:董作义律师
发布时间:201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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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的单位有一位老司机,在上班期间,他恰巧路过修理车间,看见大家正在围着一辆车,探讨着不知如何修理,这个司机师傅十个热心肠,便上前钻到车底,检查问题。谁知升降设备老化,从而车辆点下来压到了司机师傅的腿。在事故发生之后,公司认为这不属于工伤,因为公司有明文规定,非修理车间的人员禁止进入修理车间,司机司傅进入了修理车间,属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并且修理车辆,也不是他的本职工作,因此不算工伤

因为这件事司机司傅很是上火,决定去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经过再三比较,选择了北京时开律师事务所的工伤赔偿团队,他听说那里的律师都是很有经验的。北京时开的工伤赔偿专家张峰律师接待了他们,进过了解相关案情之后,交通赔偿专家张峰律师给出了以下解释。

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出于维护本单位利益或者为了帮助其他同事更好地完成本职工作,而离开岗位去主动帮助别人工作或处理事故中受到伤害的,主观上无恶意的劳动者在工作中或与工作相关活动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能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在工伤认定有关法律条文规定笼统、原则、举例不明的情况下,办理工伤认定的案件应尽可能地朝着有利于劳动者的利益角度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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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董作义
  • 执业律所:
    北京时开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2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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