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仕刚律师亲办案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分级
来源:肖仕刚律师
发布时间:201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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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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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肖仕刚
  • 执业律所:
    贵州山全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5204*********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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