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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为什么要申请财产保全
来源:徐锋律师
发布时间:201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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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是指为了及时地、有效地保护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在诉讼前或者作出判决前,根据利害关系人、当事人申请而采取的限制有关财产处分或转移的强制性措施,它又分为诉讼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两种形态。

北京市国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锋律师指出,一般情况下,原告到法院打官司,其目的就是请求法院判定被告履行一定的义务,如支付欠款及利息、返还物品等。而打官司是需要时间的,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到作出生效判决需要经过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被告可能会转移或隐匿相关资金或财物,或将其财产挥霍一空,从而使得生效判决难以执行或无法执行,判决书成为一张空头支票。原告官司虽然打赢了,但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不仅起诉目的彻底落空,而且还白白花费了很多时间和精力。财产保全就是法律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而制定的一种制度,它大大降低了判决在将来得不到执行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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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徐锋
  • 执业律所:
    北京市国振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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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110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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