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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亡案件中,若用人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供养亲属抚恤金是否应当一次性支付
来源:廖海林律师
发布时间:201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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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亡案件中,若用人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供养亲属抚恤金是否应当一次性支付

针对上述问题,法律虽无明文规定,但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伤待遇显然加大了经营成本,可能造成用人单位的破产倒闭,劳动者个体寿命也同样处于不确定状态,一次性支付费用也存在支付年数等标准难以确定的问题。

但考虑到对于劳动者而言,相对于社保基金支付具有社会保障的稳定性,由用人单位分期支付劳动者工伤待遇可能将用人单位经营不善、破产倒闭等不可预测的市场风险间接地由劳动者承担。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用人单位存在破产等丧失支付能力情形的可能,一旦这种情况发生,将使劳动者处于工伤待遇无人买单的境地。

故从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精神以及过错方承担风险的法律公平原则出发,工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均应优先得到保护,未履行参保义务的企业应当确保劳动者工伤待遇的实现。

工伤保险制度是国家为了分散企业经营风险,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而设并强制推行,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违反了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定义务,就应当承担因此带来的风险。

因而,工亡案件中,若用人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供养亲属抚恤金应当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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