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相周律师亲办案例
网购商品也有七天后悔期
来源:刘相周律师
发布时间:2014-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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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商品同样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找不到卖家也可以向销售平台索赔……这些网购规则你都懂吗?双十一又要来了,每年这个时段是网购高峰期,各类消费纠纷也随之增加。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今年3月15日生效后,网购消费者更有底气了。因为按照新消法规定,网购消费者也享有七天“后悔期”,凡是对收到的货物不满意的,可在七天内无理由退货。但下列商品除外: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7天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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