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雪香律师亲办案例
请律师的三大理由
来源:梁雪香律师
发布时间:2014-11-06
浏览量:507

理由之一: 法律事务,让律师去打理

法律是一系列概念,规则和原则的综合,有许多是纯粹程序性的问题,对一个外行来说,要在短时间内把它摸清楚几乎是不可能的。试想,一个最刚刚出道的律师,需要大学本科的四年法律学习,才有机会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等考取律师资格证书,还需实习一年,经考核合格的,才能当律师。如果自己现学现用,恐怕也要费时误事。要知道,当前法制环境,律师都分专业,因此,当你有法律事实,一定让律师忙你去做。

律师是靠专业吃饭的,没有经过专门训练和长期实践的人,拿着现成的法律条文和案例不一定能办案。尽管,从书店可以买到各种法律书籍,从互联网上可查到各种法律规定。如果执意要自己试试,除非你不在乎案子的结果。

有法律问题通过律师进行,虽然增加一定费用,但节省了自己大量时间和精力,同时也可以规避许多隐患。

律师是把毕生的精力都用来研究法律和案件,律师以其职业的敏感能准确地判断你所要解决问题的“结症”可谓事半功倍。

在法律事务中,许多是纯粹程序性的问题,对一个外行来说,要在短时间内把它摸清楚几乎是不可能的。如果自己现学现用,恐怕也要误事。如果做了“夹生饭”再找律师,有些损失将无法挽回。最终,不但没有省钱,还要额外支出及败诉带来的损失及负面影响。


理由之二: 律师像医生

律师的重要作用是防止纠纷,其次才是解决纠纷。这一点,律师更像医生。防病比治病更重要。

在一般人的观念里,律师就是打官司。这样的思考问题,至少在方法上是本未倒置。一个理智的当事人应当尽可能地在纠纷发生前用好律师,做到事先防范,细雨筹谋,以减少打官司甚至不打官司。

之所以说律师像医生,因为医生的作用主要的体现在预防疾病上,把疾病消灭于萌芽状态。律师的作用也在于防患于未然,避免可能发生的法律纠纷。忙碌的现代人都不愿意沾上官司,打过官司的人感受最深,因为,不管是输还是赢,都要付出很多。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官司没有绝对的胜诉”。如果发生纠纷再找律师,律师可能帮得上忙,但要负出沉重的代价,有时事实已定局,律师甚至根本无能为力,再说,即使有胜诉的把握,也不一定是值得的。

律师发挥预防医生的功能越来越多,如起草、修改、审核法律文件,提供法律意见,解答法律咨询,律师见证经济合同,代理解调,提供常年法律顾问等。随着人们观念的改变,以后还会更多。

小时候打预防针,纠纷未出现前请律师,这样就可减少纠纷,从而减少法律上的风险,也为正常经常、业务活动提供法律保障,以减少、避免纠纷、防范风险,规避责任,保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也是节省成本。


理由之三: 请一个“不打官司的律师”

所谓“不打官司”就是处理无争议的法律事务,或者虽已发生争议,但不必或尚未经过诉讼程序来解决的法律事务。在习惯上,大多数人更愿意在进行某一事项之前预见一下可能会发生的纠纷,只是等到纠纷发生之后才想起来找律师去打官司,这种做法完全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并不能体现律师预防纠纷的功能。帮人打官司只是律师工作中一个重要的部分。

其实,几乎所有与法律有关的事情都是律师的工作范围,在生活中,几乎所有的问题都可能与法律有着或多或少的关联。

应当说律师的工作内容相当广泛,比如:借款人、担保人资信调查;证券发行、回购与代理交易;商业票据;贷款;抵押物审查;贷款、担保、抵押合同出具与签约见证;提存见证;企业改组与股份制改造;公司上市;职工持股;公司产权重组;公股权转让;公司合并与收购;公司解散、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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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梁雪香
  • 执业律所:
    山西祥昊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1401*********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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