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远人律师亲办案例
简讯
来源:钟远人律师
发布时间:201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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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讯:

我所主任钟远人律师参加“贵州省新闻职业道德大讲堂”主讲

2014年7月到9月期间,我所主任钟远人律师参加了由贵州省委宣传部、贵州省文明办、贵州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办,贵州省新闻工作者协会、贵州省新闻道德委员会承办的“贵州省新闻职业道德大讲堂”三场主讲,先后在省政协会议室为省直媒体从业人员,黔西南兴义市、走进贵阳日报传媒集团,为新闻从业人员主讲了《媒体、媒体人与法律的关系》,《贵州日报》、《黔西南日报》、《贵阳日报》等媒体对这项活动均作了报道,这次大讲堂活动旨在为新闻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提升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业务本领以及在市场经济下如何遵守法律和如何坚守新闻底线,做好新闻报道等。

我所主任钟远人律师当选为贵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在9月27日贵阳市第四届律师代表大会上,贵州黔信律师事务所主任钟远人当选为本届律师协会副会长。

我所主任钟远人律师受邀贵州民族大学讲座

2014年10月16日,贵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贵州黔信律师事务所主任钟远人律师受邀走进贵州民族大学,与法学院2013级、2014级法硕学子们互动、交流,为学子们进行一场精彩的案例讲座。

被告人从有罪到无罪

----一起涉1600万元商业汇票的诈骗案,一审判处5年并处罚金20万元。

2013年7月,被告人杨XX的家属从广西来到贵阳,聘请贵州黔信律师事务所主任钟远人律师为其丈夫杨某辩护,杨某因涉嫌票据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0万元。被告人称自己无罪,已提出上诉。

二审中,钟远人律师提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辩护观点。2013年12月9日,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14年5月9日,都匀市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本案,钟远人律师再次将本案重重疑点指出,提出本案缺乏最基本的定罪证据,请求司法机关严格执行法律,守住法律的底线,维护司法公正,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审理过程中,公诉机关以案件需要补充侦查为由,两次建议对本案延期审理,一年多以来,辩护人先后20多次会见被告杨某,了解案情,其辩护观点被办案机关认可。2014年10月24日,公诉机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申请撤回起诉,2014年10月27日,法院作出准许撤诉的裁定,10月28日被告人走出看守所,重获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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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钟远人
  • 执业律所:
    贵州黔信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5201*********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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