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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拘后,律师介入的重要性?
来源:陈萍主任律师
发布时间:201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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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辩护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多项帮助。



1. 向侦查机关了解当事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



在亲友被拘留的第一时间委托辩护律师,辩护律师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当事人涉嫌的罪名以及案件目前的基本情况,可以有的放矢地准备辩护方案和应对措施,使案件避免失控。



2. 会见当事人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犯罪嫌疑人一旦被刑拘,在判决生效前,其亲友是无法会见的。其本人又往往因不懂法,而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或罪重罪轻,而辩护律师在会见时则能为其解答各项法律规定,使其知道如何争取从轻处罚或为还其清白。



3. 代理申诉控告的权利



如果嫌疑人有什么冤情或遭遇刑讯逼供等,是无法向外传达的,而辩护律师一旦介入并会见后,即可以为其向有关部门申诉控告,从而可以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各项权益。



4. 申请取保候审



目前的司法实践是:已经取保的,法院判决时就有适用缓刑的希望,但如果没有取保的,即使犯罪情节很轻微,法院判决是也不可能适用缓刑。所以,在逮捕前为嫌疑人取保可以为以后法院判决时适用缓刑创造条件,



5. 提出意见



辩护律师依法可以向侦查机关以及检察院提出意见。辩护律师在逮捕前从专业的角度提出法律意见非常重要,甚至能够影响案件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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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萍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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