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宪辉律师亲办案例
劳动关系如何证明?
来源:曾宪辉律师
发布时间:2014-10-29
浏览量:173
当一个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进入劳动仲裁程序后,劳动者首先要提供证据证明其与用人单位间存在劳动关系。最简单有效的证据就是劳动合同,但由于现实中依然有许多用人单位违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导致劳动者无法提供劳动合同作为证据。
考虑到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方,举证能力有限,因此《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精神是劳动者只需要提供初步的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颁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除了劳动合同外,劳动者可以提供下列证据证明劳动关系:
1.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最好有单位盖章确认)、职工花名册;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上岗证”、“外派证”等能够证明职务职位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考勤表、出勤卡等);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7.其它能够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以上内容由曾宪辉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曾宪辉律师咨询。
曾宪辉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131好评数2
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87号广信牡丹阁三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曾宪辉
  • 执业律所:
    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1*********199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广东-广州
  • 地  址:
    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87号广信牡丹阁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