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园林大楼2楼 婚姻登记服务电话:28948173 12349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四下午2:00—5:30;周五下午为整理档案时间,不对外办公。(政府法定节假日除外)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