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飞律师亲办案例
装修承揽合同
来源:任飞律师
发布时间:2014-10-21
浏览量:681


甲方(定做人):

乙方(承揽人):

乙方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就乙方对甲方厂房内内夹层后的钢结构装潢装修事宜,经过甲乙双方友好洽谈和协商,特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作概况

1、工作地点:甲方公司内,装修施工面积约为 平方米,具体以双方确认的面积和区域为准。

2、装潢、装修价款:装修装潢的采用包工包料的形式,以实际完成的装修量进行核算,该价款包含了装潢装修所需的全部材料费、人工费、辅助配件、劳务费、管理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

3、工作方式:即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按照甲乙双方协商的条件进行施工)。

4、工程期限 天;开工日期 日,竣工日期 2012 10 10 日。

第二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开工前为乙方入场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房屋、提供水电、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在乙方完成整个工程量百分之 时,由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 元,预付给乙方后续装潢装修资金 元。在乙方完成整个工程量百分之 时,预付给乙方后续装潢装修资金 元。上述资金作为甲方给乙方的预付款,在全部装修工作按照约定完工后才可冲抵甲方应付的装潢、装修工作价款。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具有相应的装修装潢资质(或有效的身份证件),并且有长期从事装潢装修的实际经验,可以独立完成工作的能力。乙方在施工中严格执行装潢要求等规范,和隔壁的

企业装修基本差不多。

2、施工安全由乙方负责。

3、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第四条 为保证乙方按照约定时间保持保量完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 元,如出现乙方不能按照约定完工的情况下,该保证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

第五条 考虑到甲方的实际资金困难,乙方同意全部装潢、装修价款由甲方在完工后 个月内支付完毕。如在上述 个月的应付款期间出现由乙方完工部分的装潢装修房屋被国家拆迁征用的,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取得国家拆迁征用第一批补偿款后1个月内提前支付完毕。同时考虑到乙方的垫付资金的利息等,双方同意如在此期间出现政府拆迁征用的,则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装潢、装修款为:乙方为甲方装修部分(近仅为乙方装潢装修投入部分,不包括甲方的厂房、土地、钢架、钢结构、搬迁停业损失补偿、补偿等)获得国家政府评估补偿的百分之三十。如在国家拆迁征用时乙方完成的装潢装修部分原材料全部由乙方拆除带回。甲方必须在取得相关装潢装修部分评估清单后立即通知乙方核对价格和平方米。甲方所得国家拆迁征用款由乙方优先清偿。甲方付给乙方款项时乙方不承担税费,以现金支付。(发票)

第六条 因考虑乙方的施工资金困难,乙方材料、人工全部进场施工后,甲方应及时退还乙方付给的保证金。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工2页,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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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任飞
  • 执业律所:
    浙江志和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30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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