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丧葬费
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X6个月
(“受诉法院所在地”:为各省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二、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60周岁
城镇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20年;
农村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20年;
2、受害人60﹤ ﹤75周岁
城镇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75周岁
城镇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5年;
农村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5年;
三、被扶养人生活费
适用前提:A: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不满18周岁;
B: 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比如成年近亲属:妻子、父母)
1、被扶养人﹤18周岁;
城镇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X(18周岁-被扶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X(18周岁-被扶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2、被扶养人在18≦ ≦60周岁
城镇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X20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X20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3、被扶养人在 60 ﹤ ﹤75周岁
城镇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X(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X(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4、被扶养人≧75周岁
城镇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X5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X5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四、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五、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级5000元,死亡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