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凤海律师亲办案例
借钱给朋友,你可要注意啦!
来源:赵凤海律师
发布时间:2011-09-01
浏览量:7291
         借钱给朋友,你可要注意啦!
                文/赵凤海律师
案件回放
    李某因生产经营从朋友王某处借款50万元,打有收据。后,李某资金周转过来,在一咖啡屋向王某偿还欠款现金40万元。王某出具无抬头字据:李某还欠款40万元。落款王某,2009年12月2日。
    嗣后,李某未能及时偿还另外10万元,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偿还欠款40万元。双方就“还欠款”各执一词,发生争议。法庭认为,鉴于原被告双方是现金交易,且李某无其他证明,证明自己已经偿还40万元,从两份字据出发,判令由其向王某还款40万元。李某表示上诉,但其律师告诉他,鉴于没有找到新的证据,二审改判的希望不大。

借钱多出于无奈
    英国文学家莎士比亚在《哈姆雷特》中借助波洛涅斯之口,说出了其对借贷的看法:不要向人告贷,也不要借钱给别人;因为债款放了出去,往往不但丢了本钱,而且还失去了朋友;向人告贷的结果,容易养成因循懒惰的习惯。
    是的,在现实生活中,朋友之间借贷却屡见不鲜,或者因为买房,或者因为投资,或者因为急用,反正,借钱各有各的理由。但是,因借钱而导致朋友关系疏远,甚至反目的也大有人在。事实上,借钱已经成为生活中无奈而又无法躲避的事情。

赵律师友情提示:
    既然借钱不可避免,那我们就尽量控制借钱的风险,尽量把钱收回来。怎么做呢?赵律师给你支招:

一、了解借款人。
    朋友交往,有深有浅,有多少年的老朋友,也有几面之缘的新朋友,也有消失了多年又突然出现的老朋友,能不能借款给对方,取决于你对他的信任,信任来自两个方面,
    其一,他的信用程度,亦即这个人可靠不可靠,说话算不算话?
    其二,这个人的偿还能力,比如工作、工资以及家庭背景的。
    其三,你最好问清楚朋友借钱的目的,借钱用来进行奢侈消费的人,往往很难也不打算还钱。更为重要的是,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此外,如果借款人已经结婚,最好让其说明借款是否用于家庭生活,如果是,最好让其配偶也知道此事。这样,借款就是夫妻的共同债务,有利于借款的回收。因此,赵律师提醒,在借款之前,请你摸清对方的这几张底牌。否则,你很可能打得赢官司,却收不回借款。

二、保留书面证据。
    现实生活中,口头借钱很多,数额小也就算了。但数额比较大的,最好还是留有书面证据,尤其是借款很多时候只有借款人和出借人在场。对借款合意的发生以及交付的过程都最好保留书面凭证。
    在法庭上,法官只相信证据,如果没有证据支持,你的借款很可能就会打水漂。

三、借条还是欠条?投资款还是借款?
    生活中,很多借款,写成了欠条。这是不妥当的。原因就在于借条体现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关系是借款关系。而欠条呢,不能明确显示其本质的法律关系,因为这个欠条有可能是所欠的货款或者股权转让款,也有可能是合伙投资款。因此,依照司法实践,在审判案件中,法庭通常会就欠条的来龙去脉进行调查。这样就比较复杂,无疑增加了案件审理的难度,也增添了讨回欠款的不确定性。因此,如果是借款行为,应明确写为借条而非欠条。
    同时,就如本文案例所说,尽量不要缩写一些词语,比如“今借张某一万元”这个就容易产生分歧,是借给张某一万元,还是从张某处借了一万呢?还有,“还欠款”是什么意思呢?“还”字有两层意思,一是偿还,而是尚,还有的意思。因此,这些词语一定要写全。

四、找个见证人与担保人。
    为了使借款行为的发生不容置疑,最好找一个双方认识的人做见证。同时,为了以后,使借款能顺利收回,可以要求借款人找一个人提供担保。担保时间一般就是2年,担保性质多为连带保证。

五、是否约定利息?
    依据我国现行合同法,自然人直接借款无约定的,即视为无偿借款。就是说,你不约定利息,那就是免费的。所以,如果你借款给朋友时,想要求一些利息,就必须明确。另外,利息的约定不能过高,应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为限;高于此数的,法庭将不予支持。

六、还款期限与诉讼时效。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没有明确还款时间的,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主张还款。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我提醒大家,应在约定的还款之日起两年内主张还款。你的主张应该能够定型化,比如EMS催账函、借款人的还款承诺书,再或者起诉状。如果你只是电话要钱,以后不方面主张。如果你超过了上述两年时间,你仍然可以起诉,但是,你很有可能要不到借款,除非对方不主张时效抗辩。
因此,我的建议是,要么不写还款期限,这样你可以随时主张(但也不要太久);要么,你要注意诉讼时效,及时主张权利。

七、要钱还是要朋友? ——合法合理合情地维护你的权利。
    当借款到期,你借款的朋友却对你支支吾吾、避而不见,你的心情会怎样?你又会怎么办呢?赵律师以为,最好还是先协商,仁至义尽方可先礼后兵;可能他真的老躲着你,那你可以让你们共同的朋友传话,或者找他的家人协商;再不行,你可以找担保人做借款人的工作。如果实在都不凑效,你就起诉吧!
    有句话说:冲动是魔鬼!是的,当你的朋友不还钱,你面临失去朋友和失去金钱的时候,你千万别冲动!如果一个人向你坦言他很想还钱,但确实没钱,我想你不会很生气。如果一个人就是躲着你,不接电话,也没有一个表态,那你一定非常愤怒。但赵律师在此要提醒你,不能因小失大,你不能去做打人、伤人以及拘禁借款人或毁物的事情;如果你这么做了,你就可能要负经济赔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深呼一口气,合法、合理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才最重要!
    赵律师最后提醒大家,尽管以上各招能帮你最大限度地控制风险,但不代表你借出去的款就一定能收得回来,根本上,能不能收回借款取决于借款人的经济实力和信用的好坏。
    郑重声明:凡署名赵凤海律师的文章,均属原创,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以上内容由赵凤海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赵凤海律师咨询。
赵凤海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346好评数5
浙江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381号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赵凤海
  • 执业律所:
    浙江点金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306*********509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浙江-绍兴
  • 地  址:
    浙江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3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