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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为
服务地区:河南-郑州
擅长:损害赔偿、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郝为律师亲办案例
劳动者如何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来源:郝为律师
发布时间:2014-09-24
浏览量:331
劳动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时,必须首先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对于签订有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的认定较为简单。而对于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则需要劳动者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依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5年5月25日发布了《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为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必须提供以下证据:
1、劳动合同;
2、工资条;
3、工资发放记录(银行记录);
4、工资发放花名册;
5、社会保险费缴纳记录;
6、工作证、服务证、出入证等证明员工身份的证件;
7、员工信息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入职通知等入职手续;
8、考勤记录;
9、其他劳动者的证明(需要证明该劳动者与被诉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以上内容由郝为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郝为律师咨询。
郝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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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紫荆山路61号裕鸿国际C座2401至2404室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律师姓名:
郝为
执业律所:
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
职 务:
主办律师
执业证号:
1410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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