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艾香律师亲办案例
感情被欺骗可以要求赔偿
来源:袁艾香律师
发布时间:2014-09-20
浏览量:1119

上海首例侵犯贞操权案原告获赔3万

近日,上海首例侵犯贞操权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有妇之夫李先生欺骗未婚女子陈小姐发生性关系,陈小姐以李先生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她的贞操权和健康权为由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所谓贞操是指男女性纯洁的良好品行,其主要表现为性的不可侵犯性,以使民事主体保持自己性的纯洁性。而贞操权作为一种独立的以人的性自由、性安全、性纯洁为特定内容的人格权,应当由法律予以保护。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侵害贞操权可能会导致受害人身体、健康、自由和名誉等方面的损害,上述损害在行为人具有过错的情况下应当予以赔偿。本案中,被告隐瞒了已婚的事实,并以结婚为目的与原告交往,诱使原告与其发生性关系,显然已侵犯原告的贞操权。现原告要求被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然而,原告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50万元过高,法院根据本案事实酌定为3万元。鉴于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其支出的医疗费与被告侵害行为存在因果关系,故原告要求被告就此赔偿的诉请,不予支持。当然,在审理本案中,法院要求被告亲自到庭陈述相关案件事实而被告予以拒绝,其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综上,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李先生应向陈小姐书面赔礼道歉(内容须经法院审查),并赔偿陈小姐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

以上内容由袁艾香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袁艾香律师咨询。
袁艾香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288好评数2
  • 办案经验丰富
中国广州市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传媒大厦B座15-18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袁艾香
  • 执业律所: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1*********565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广东-广州
  • 地  址:
    中国广州市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传媒大厦B座15-1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