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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价款数额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处理
来源:郑凤凤律师
发布时间:201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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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约定数额支付价款是买方的基本义务。在绝大多数买卖合同中,当事人会对标的物价款数额作出明确的约定,但现实中确实存在对价款没有约定约定不明的情形,此时法律大多不是认定合同无效,而是采用其他一些途径来确定价款数额以使合同最终能够履行。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买卖合同中,在当事人未约定价款数额或者约定不明确时,首先允许当事人协议补充;达不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上述方法无法确定时,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由国家定价的标的物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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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凤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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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70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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