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少必失,雄辩是金
来源:郝萍律师
发布时间:2011-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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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由于法律知识和辩论知识的欠缺,才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如果律师在法庭上保持沉默、一言不发,不仅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让当事人觉得自己聘请的律师没有水平,或者可能被对方”收买“了。我认为,律师在庭外可以少说多做,但在庭上必须多说,无论是陈述还是答辩,无论是举证还是质证,无论是法庭辩论还是最后陈述,都要积极发言,从法理上、法律上、事实上、证据上充分阐述。
律师工作是一项严谨而精致的工作,是智慧、勇气、爱心和雄辩相融合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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