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复真律师亲办案例
石景山看守所
来源:黄复真律师
发布时间:2014-09-07
浏览量:580

北京市石景山区看守所地址

地址:石景山区古城南里甲1号。

乘车:地铁1号线古城下,前方十字口南行100米即到

在我们生活的这个社会里,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涉嫌犯罪,但是不是每个涉嫌犯罪的人就一定有罪,即使有罪,也不是所有有罪的人,都一定会受到法律的追 究或惩罚,即使受到刑事处罚,方法得当的话,也存在同样的犯罪事实而获得不同样的处罚后果;因此,作为你,我,他有必要掌握一些法律知识,尤其是刑法,刑 事诉讼法方面的知识,在当我们的家属涉嫌犯罪而被侦查机关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如刑事拘留被羁押在北京市石景山看守所时,作为亲人的你,最好的方法是,一定要去咨询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在事态最初的阶段,受到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的帮助,可能会获得你满意的效果,因为,辩护律师的职责就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下面本律师结合自己的办案体会就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的新刑事诉讼法修改中的亮点问题,谈一下我自己的体会:

二、将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删去第二款。

本条修改的亮点在于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辩护权。过去,在刑事诉讼法修改前,律师作为刑事诉讼中的参与人,在刑事 诉讼中的侦查阶段是不能以辩护律师的身份出现的,而律师在此阶段中,只能会见嫌疑人,了解涉嫌的罪名,提供法律咨询,有侵犯嫌疑人合法权利的事实发生后, 有权代为申诉,控告。因此,刑事律师在此阶段中的辩护地位不明确,所起的保护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作用不明显,办案机关对在此阶段嫌疑人或他们的家属委托的律 师不够重视,导致嫌疑人特别是他们的家属对律师在此阶段的介入对嫌疑人的帮助没有信心。此次刑诉法的修改,明确了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侦查阶段的辩护地位。 律师在侦查阶段中的辩护地位的确立,意味着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中除了会见嫌疑人,了解涉嫌的罪名,提供相关的法律帮助外,还能够向办案机关提供嫌疑人无 罪,罪轻等证据,为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审等变更强制措施的请求,在律师的要求下,办案机关必须将律师的辩护意见记录在案。

根据此条规定,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嫌疑人时,首先要听取嫌疑人的的无罪或罪轻辩解,根据嫌疑人提供的无罪或罪轻的证据或证据线索,及时收集对嫌疑人有利的证据以提供给侦查 机关,使得侦查机关及时的作出无罪,犯罪显著轻微或没有犯罪事实发生的撤销案件的决定。 除了节省司法资源外,更主要的是使嫌疑人免受或少受牢狱之灾。

总之,刑事诉讼法的修改,除了要求公检法更加规范的办理刑事案件外,特别突出的强化了辩护律师的地位和作用,辩护律师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为嫌疑人提供有 效的法律帮助有了更进一步的法律依据,也能更进一步使得嫌疑人,被告人或者他们的家属,即使在获得有罪判决的情况下,也能感觉到其人权得到了应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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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黄复真
  • 执业律所:
    北京君永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1101*********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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