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潮生律师主页
刘潮生律师刘潮生律师
136-9002-8638
留言咨询
刘潮生律师亲办案例
儿女代父母出具欠条,债务该由谁承担?
来源:刘潮生律师
发布时间:2014-09-06
浏览量:538

请注意以下问题,并保存好相关证据

1)在经济往来中,如果你遇到对方当事人以别人的名义签订合同,那么一定要确认当事人是否有代理权,如果对方无法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或无法证明自己有代理权,请你慎重考虑。

2)如果你在事后发现对方当事人没有代理权而以别人名义和自己签订了合同,只要自己在签约时,无过失并有理由相信对方有代理权,仍然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要求被代理人承担合同义务。

以上内容由刘潮生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刘潮生律师咨询。
刘潮生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22500好评数108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潮州市湘桥区春荣路金佳园4幢302或饶平黄冈镇
136-9002-8638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刘潮生
  • 执业律所:
    广东收之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51*********067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广东-潮州
  • 咨询电话:
    136-9002-8638
  • 地  址:
    潮州市湘桥区春荣路金佳园4幢302或饶平黄冈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