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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各阶段的辩护工作内容
来源:孙兵律师
发布时间:2014-11-04
浏览量:896

孙兵律师在刑事诉讼各阶段的辩护工作内容


一、侦查阶段: 15950377735

1、接待当事人亲属,了解大概情况,进行初步案情分析;

2、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了解具体案件情况,进行进一步法律分析;

3、解答当事人及家属提出的各类法律疑问;

4、与办案单位接触,与办案警官交流意见;

5、和办案单位沟通、申请取保侯审事宜;

6、告知家属当事人的近况;

7、监督办案单位的各种办案期限,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8、了解当事人生活需求,及时上钱上物;

9、多次会次当事人,解惑、疏解情绪;

10、 如发现无罪或不用负刑事责任的情形,进行必要的调查取证工作;

11、 代家属为当事人上钱物、购买眼镜等必须品;

12、 必要时,应当事人亲属的需要对专门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13、 代为办理当事人退还取保候审的保证金事宜;

14、 与办案单位联络沟通当事人投案、自首事宜;

15、 其他家属或当事人委托的,不违反法律规定及执业道德事项。

二、检察阶段:

1、到检察院进行阅卷、根据证据情况深度研究分析案情;

2、就证据材料的真实情况与当事人进行仔细确认、查明疑点;

3、如发现有无罪或不用负刑事责任的情形、罪轻的情形,进行调查取证;

4、如仍有取保可能时,代为沟通、申请取保侯审事宜;

5、如起诉意见书的定性不正确,或涉嫌的数罪中有部分罪名不能成立,向检察机关提出纠正意见;

6、会见当事人,了解当事人生活需求,及时通知家属上钱上物;必要时为当事人进行解惑、疏解情绪;

7、如发现当事人有诉讼权利被侵犯的情况,及时与办案单位沟通,要求纠正;

8、监督办案单位的各种办案期限,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9、在检察阶段形成基本辩护思路,并与当事人进行沟通;

10、在检察阶段快结束时,提交书面律师意见,争取检察院从轻量刑的检察建议;

11、其他家属或当事人委托的,不违反法律规定及执业道德事项。

三、法院阶段:

1、查阅退回补充侦查部分的案卷;

2、搜集与本案定罪、量刑相关的一切材料,深入研究辩护方案。

3、确定最终辩护方案和思路,并就辩护方案与当事人及其亲属沟通;

4、如发现有无罪或不用负刑事责任的情形、罪轻的情形,进行调查取证;

5、在开庭前对当事人进行庭前辅导;

6、开庭前与法官进行意见沟通;

7、出庭辩护,提出正式的辩护意见;

8、庭后根据庭审情况提交补充的辩护意见和新意见;

9、如有二次开庭,则重复上述庭前及开庭工作;

10、在必要时,与被害人方协调经济补偿事宜;

11、在必要时,和当事人及家属根据庭审情况确定缓刑或其他结果方案;

12、疑难案件提交律所开会讨论;

13、必要时,代为组织专家研讨会(需另行付费)

14、在判决后,给当事人及其家属进行判决书的答疑和上诉可能性分析;

15、监督法院的办案期限和审判形式。

16、必要时,代为启动二审上诉程序;

17、其他家属或当事人委托的,不违反法律规定及执业道德事项。


孙兵律师《普法材料文集之刑事诉讼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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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孙兵
  • 执业律所:
    江苏群汇知缘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208*********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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