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云霞律师亲办案例
合同签订中的法律风险
来源:熊云霞律师
发布时间:2014-08-22
浏览量:790

合同纠纷的案件越来越多,其主要原因是很多企业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对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总的来说,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   导致合同无效的法律风险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具有以下五种情形会导致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一般前四种情况是比较明显的,也比较容易认定,所以因此而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况比较少。实践中合同无效的情况多出现在第五种情形。

合同一旦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将自始无效。双方之间进行的交易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返还,或者折价补偿或进行赔偿。

二、导致合同被变更或撤销的法律风险

合同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以下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合同一旦被撤销,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一样,都是自始无效。

三、合同形式欠缺的法律风险

虽然证明合同关系、合同内容的证据并不仅限于书面的合同,电子邮件、传真、订购单、送货单、发票、银行汇款凭证等也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合同的内容。但是,如果依靠这些材料来证明合同的内容会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一方面是这些证据容易被对方推翻,容易被篡改,另一方面是难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无法充分地证明全部合同内容,导致某些约定无法证实。

四、合同内容不完善、不准确的风险

一份完善的合同并非对网上的范本稍作修改就可以得到。笔者近日在法院遇到一个情况,合同条款约定“甲乙双方一旦发生纠纷,由所在地法院管辖。”原告代理律师认为约定不明,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被告所在地法院以双方有约定为由,要求原告到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结果,原告所在地法院以约定不明拒绝受理。最后,法院以要求向中院明确管辖为由未当场立案。这个案例说明如果合同里的某些条款表述不完善、不准确,将十分不利于双方权利义务的确定、双方争议的妥善解决,从而加大双方的成本。

针对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的众多风险,笔者认为,合同主体可以从以下方面预防:(一)负责人要有较强的法律意识,虽然签订合同存在一些琐碎的程序,但还是应养成签订书面协议的习惯。尽量避免模糊、糊里糊涂的业务往来。  ()充分发挥律师的价值。对于重要的合同签订,务必事先和律师沟通,将合同草稿提交律师审核,充分听取律师的意见
以上内容由熊云霞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熊云霞律师咨询。
熊云霞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5669好评数33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lawyerxiongyx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熊云霞
  • 执业律所:
    浙江永为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302*********093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地  址:
    lawyerxiongy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