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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如何应对事实劳动关系争议
来源:董补民律师
发布时间:2014-08-19
浏览量:224

劳动者如何应对事实劳动关系争议

虽说国家规定事实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但事实劳动关系毕竟不比劳动合同关系更合法,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也不容易很好解决。面对如此存在的现实,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后,作为弱势一方的劳动者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权利,就显得尤为重要。笔者在此提醒劳动者应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要保存好能够证明自己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类似于正式合同中的双方就有关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聘书等,工资单、考勤卡、工作证、出入证、开会通知、报销单据。

二要取得用人单位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证据。比如劳动者要求单位尽快签订劳动合同的谈话记录、证人证言、单位要劳动者填的有关表格、单位借口不订合同的证明等。

三要取得用人单位单方面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单位的书面解除劳动关系通知、谈话记录、证人证言、单位发文等。

四要针对用人单位的上述行为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投诉,并要求劳动监察部门去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这个程序的好处在于劳动者不直接跟用人单位发生冲突,避免了用人单位的报复;行政执法时间较短,效率较快;如果劳动监察部门不去查处,劳动者则可以就其行政不作为提起行政诉讼,这样,劳动监察部门为避免败诉,就会全力以赴查处违法的用人单位,依靠法律力量来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利益。

事实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探讨

在劳动法体系中,似乎没有事实劳动关系之说或相关界定规则,但在实际管理过程中,特别是在司法受理中,又存在这一说法或实践。同时涉及到劳动法系与民事法系有关界定问题,有必要加以研究澄清,便于立法和规范管理。

一、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定位

(一)符合劳动法律关系基本事实范畴的,可把所谓的事实劳动关系界定为劳动法律关系。从严格意义上讲,没有事实劳动关系只有劳动法律关系,这是一种法律意义的权利与义务相平衡的管理关系,而不是一定经济领域的劳动范畴或民事范畴。

(二)符合劳动法律关系基本特征的,所谓事实劳动关系才能界定为劳动法规意义上的事实劳动关系。相反,如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特征的事实劳动关系,只是一定形式上的民事关系或劳动关系,不属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

1.劳动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

(1)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二者被劳动法律规范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并通过劳动合同的规范法律形式确定劳动关系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内容。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隶属关系,制度约束管理关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和要求,有固定的作业时间、劳动方式、职工招聘等,管理法律形式或与双方基本意愿协商一致的劳资关系。

(3)劳动法律关系的形成以规范有效的劳动关系为前提,根据劳动法律实施这种关系的动态管理。

(4)用人单位实施管理一般情况下是直接对劳动者,或在一些大型企业委托直接管理劳动者。

(5)由于种种客观原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形式或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但从整个企业与劳动者的行为和意识上,基本上能体现上述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基本上与其他职工一样管理,并从权利和义务上享受了与其他职工一样的待遇,从形式到内容上,基本与其他职工一样管理,这样可暂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反之,如果在形式和内容上不具备上述劳动法律关系基本特征的,只能是一种由于劳务引起的民事关系。

2.劳动法律关系的上述基本特征,同样是我们界定双重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的基本要点和基本界线。

(1)双重劳动关系的现象,从原则上违背了劳动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从法律主体、劳动主次管理产生了主次不明、主体多重、管理混乱的局面,这是一种过渡性现象,既不利于立法和司法,又不利于实际管理。随着兼职现象的普遍,主辅劳动关系的界定比较突出,这方面的界定只能从操作细则及技术要求上加以细化明确,特别是在法律主体的主次性、主职与兼职关系等方面重点加以界定。

(2)其他形式反映出来的所谓劳务关系等现象,很多事情是立法和实际中的历史和现实过程,既是劳动的现象反映,又是民事的结果存在。严格而言,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特征,以承揽、承包、委托、雇佣等方式、形式,只涉及劳动力的资费结算,不步及劳动力管理的经济行为,为劳务关系或民事关系,这是一种事与事的民事调整关系,不是人与事形成的劳动法律关系。

(三)劳动法律关系准确定位的基础是劳动关系的有效调整

1.劳动关系是劳动者在业主的要求下,具有劳动属性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活动,她是一种行为和意识相一致的管理过程。

2.我国劳动关系的复杂性也带来了劳动法律关系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1)企业所有制结构及多样化及其变化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社会政治体制的改革深化,我国企业的产权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相关的劳动关系也产生了很大变化。产权结构变化对劳动关系产生的变化从法律、管理等方面也产生很大的变化,很多东西有历史和事实的问题、有地区和行业的问题、有企业之间的问题,所谓的经济关系调整对劳动关系的调整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2)劳动组织形式的多样性对劳动关系调整的影响

①社会关系多样性的影响

社会关系多样性包括政治法律环境、社会经济环境、思想文化环境、劳动者素质环境、人品与就业环境、人文与管理环境等。

②企业组织形式的多样化影响

包括企业规模、性质、法人意识、管理方式、企业岗位、工种、组织行为等等劳动协作方式。

(3)劳动者就业择业形式及意识的多样化、流动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影响

①劳动就业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之间均衡发展影响

②劳动就业质量、数量、供求关系、农业劳动力的冲击等影响

③劳动者素质、择业方式观念的影响

④人才、劳动力市场机制调剂的影响

⑤国企改制失业分流人员的影响

劳动关系的复杂性给劳动法律关系的定位带来了困难的因素,但是劳动立法、调整、管理要紧跟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及时界定一些法律关系、管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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