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丹丹律师亲办案例
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处理办法
来源:胡丹丹律师
发布时间:2014-08-04
浏览量:591

一、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合同。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另外,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无效合同

二、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处理办法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可以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不能请求支付工程价款。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以上内容由胡丹丹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胡丹丹律师咨询。
胡丹丹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2064好评数32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西安市长安区绿园十字紫藤花园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胡丹丹
  • 执业律所:
    陕西玄凯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6101*********265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陕西-西安
  • 地  址:
    西安市长安区绿园十字紫藤花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