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浩律师亲办案例
2015年山东省工伤待遇
来源:李子浩律师
发布时间:2015-08-15
浏览量:660

一、停工留薪

1、期限:

12+12个月。评残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期满后仍需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待遇:

1)原工资福利不变,单位按月支付

2)除法律规定外,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2)生活不能自理在此期间内需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二、伤残等级待遇

11-4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单位和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享受以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保基金、本人工资[A1] ):1-27个月;2-25个月;3-23个月;4-21个月

2)伤残津贴(工保基金、按月、本人工资):1-90%2-85%3-80%4-75%

25-6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保基金、本人工资):5-18个月;6-16

2)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适当安排工作,难以安排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本人工资)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5-70%6-60%
3)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享受:

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保基金、统筹地区【山东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A2] ):5-22个月6-18个月

②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统筹地区【山东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36个月6-30个月

37-10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保基金、本人工资):7-13个月;8-11个月;9-9个月;10-7个月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享受:

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保基金、统筹地区【山东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13个月8-10个月9-7个月10-4个月

②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统筹地区【山东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20个月8-16个月9-12个月);10-8个月

===》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诉标准上加发50%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

A、距法定退休年龄大于5年的:全额支付

B、小于5年的:每少1年,补助降低20%,不足1年的,按10%

C、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D、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都由用人单位支付。

4、工伤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以下待遇

1)丧葬补助金(工保基金、统筹地区【山东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保基金、本人工资):

【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按月,配偶40%,其他30%,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基础上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工保基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A3] 20倍):539100

==

A、停薪留职期内死亡的:仅享受丧葬补助金
B
1-4级在停薪留职期满后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5、因公外出发生事故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

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三、生活护理费(工保基金、按月、统筹地区【山东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已评残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护理的: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50%1932.75

大部分不能自理:40%1546.2

部分不能自理:30%1159.65

劳动能力鉴定包括:

1)劳动功能障碍:即伤残等级鉴定

2)生活自理障碍

四、其他待遇:医疗费、康复费、伙食补助、交通食宿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A1]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A2]2015年标准:山东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31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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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李子浩
  • 执业律所:
    山东周智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71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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