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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合同优缺点
来源:吕庆喜律师
发布时间:2014-07-25
浏览量:532

优点:

1、降低缔约成本,提高交易活动的效益,节省交易时间。

2、格式合同具有其它合同不可比拟的特殊功能,广泛应用于市场交易的各个领域,其作用是不可代替的,能够比普通合同更有效地促进经济、生产的发展。

3、对于不特定当事人具有公平的价值。

4、格式合同的采用有利于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加强对经济的干预,确保国家经济安全。

缺点:

1、格式合同排除了相对人选择与协商的可能性,在事实上形成了对相对人的强制,这就使得缔约地位的平等掩盖了事实的不平等,使当事人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也违背和动摇了民法、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2、格式合同往往制定利己而不利于相对人的内容,格式合同具有预先拟订性和单方决定性,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他们几乎很少或完全不考虑相对人的利益,而这往往成为垄断和强制消费者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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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吕庆喜
  • 执业律所:
    上海慕恩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10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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