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明律师亲办案例
乘客乘坐出租车,因交通事故受伤,出租车无事故责任,车主和司机应依法赔偿吗?
来源:张志明律师
发布时间:2014-07-22
浏览量:1030
如题,交通事故一般按责任赔偿,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一方按比例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但在三案中乘客与承运之间实际上是形成了承运关系。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如果承运人未将客运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没有尽到旅客运输合同约定和法定的义务,理应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还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乘客乘坐出租车,与车主和司机已建立了客运合同关系,乘客因客运交通事故身体受到伤害,属于侵权与违约的可选择之诉,作为承运人的车主和司机应对周某的经济损失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周某的经济损失。当然,车主和司机承担违约赔责任后,有权向逃逸的货车追偿。
以上内容由张志明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张志明律师咨询。
张志明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55好评数4
长江路65号远东大厦8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张志明
  • 执业律所: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分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2301*********492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黑龙江-哈尔滨
  • 地  址:
    长江路65号远东大厦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