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七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委托协议
[2012]年律刑字第 号
委托人 与河南恩达律师事务所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依照律师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订立本协议:
一、委托人同意河南恩达律师事务所指派郭晓果律师担任 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的辩护人。
二、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的规定,并经双方商定,委托人向律师事务所缴纳委托费用 元。
三、本委托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公诉机关送达案件到法院提起公诉止。
四、本委托协议如需变更,另行协商。
委托人(签字): 受托方: (律师事务所章)
注: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