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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审核建设工程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
来源:王伟律师
发布时间:2014-07-18
浏览量:900

浅析审核建设工程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

——王伟律师

一、建设工程施工类合同审核需要注意的问题

1、工程项目概况审查

工程来源是否正当(如需要经过招标的是否经过招标),是否需要主管部门的批准手续,工程名称是否规范,工程范围、内容是否清晰。

2、合同范围

必须对合同包含范围阐述详细、明确,避免与其它合同内容交叉或者界定不清,造成部分合同内容无法落实,尤其对于施工合同必须对施工的范围进行详细界定,以便合同执行及结算办理。

3、合同工期

必须确定合理的开工日期及合同总工期,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及违约责任的追究。

4、合同价款

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合作方的,应以双方确定的最终报价作为合同金额,提倡在有标底的情况下进行招标并确定合同价款。

采用费率的方式确定合同价款的,合同中应明确费用计取依据、主材价格计取办法,并规定合同双方如何尽快核实施工图预算确定合同价款。

5、计价依据

工程类合同应将施工图纸、预算书及材料采购合同的订货清单及单价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的附属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答疑文件等,并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以下问题:

1)包干形式、定额标准、取费方法;

2)甲分包工程、甲供材料设备、甲方限价范围及种类;

3)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价格及其价差的结算办法;

4)总分包的关系、配合范围、总包管理费和总包配合费的计取办法;

5)施工组织措施费、赶工费等的计取办法及其包括的具体范围。

6、转包、分包规定

注意审查禁止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

7、结算办法

1)要求明确施工方在递交结算申请的同时必须整理一套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特别是变更及签证资料,一旦开始办理结算工作,将不再受理任何变更及现场签证单据,其损失由施工方自行承担。

2)工程分包合同签订时应明确其结算值在总包合同结算时价款的扣除方式,以避免结算时发生争议。

8、工程款的支付

1)合同中应规定具体付款方式,所有合同原则上不支付预付款或定金,进度款的支付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制定,无准确预算或合同总价时,要充分考虑付款风险,尤其是在施工后期,更应有效地控制,严防超付。

2)应注意审核付款节点的清晰明确及尾款质量保证金规定。

3)付款条件中应全面规定完成付款节点中规定的工作、提供财务发票及假发票责任、材料设备的原厂生产证明、农民工工资支付证明、合同违约金赔偿的扣除等。

9、质量标准及验收

质量标准作为验收及违约索赔的重要依据,技术部门应当对各类合同的所需质量标准进行规范,具体合同制订中必须对质量标准做出明确约定或者将该质量标准做为合同附件。

合同中应明确验收相关问题,对验收方法、期限、参加人员、验收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返工、工期延误责任等相应做出明确约定。

10、施工合同中应对工程的质量等级进行明确规定。

11、设计变更和签证

合同中应规定设计变更及签证的认定依据、结算核价办法等。

12、保修协议

为保证工程质量,保护公司利益,与总包单位签订工程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工程质量保修协议,并注明维修办法、责任人及联系电话,并且要求总包单位必须执行我公司质量保修管理办法。

除总包合同外的其他工程类合同应在合同中列明保修条款,明确质量保修期限及出现质量问题的维修办法、违约责任等。

13、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合同中应当针对不同类的工程合同容易发生的违约行为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此约定应切实可行,为后期索赔提供有效支撑。

争议解决方式,合同中一般规定建设单位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二、建设工程采购类合同审核需要注意的问题

1、供方材料、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2、合同价款的计价方式一般应采用固定单价方式,该固定单价应包含产品的生产制作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喷涂费、加工费、厂内检验检测费及税金等一切费用。供货量如有变化,按经需方验收合格的实际到货量据实结算。

3、如有必要可以规定定金条款,待货物交付验收后我公司再付全款。

4、材料、设备的交货地点、交货方式、交货期限及附随资料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尽量约定由供方送货,由供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风险。交付需方之前货物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供方承担。

5、包装注意事项的约定:供方所供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合同中特殊约定,产品运至施工现场卸至指定地点,包装及包装内的产品不得有任何破损、损坏或丢失。否则,由供方负责更换,交货时间不予顺延。包装物需方有权处置。

6、质量标准:合同中应约定针对具体产品的国家、行业标准及需方特殊要求。有必要的可以约定样品封存的相关规定。

7、验收条款

合同中应当对验收期间、验收人员、验收标准等做出明确约定,并注意与付款条款的对应。我方应注意在约定的期间履行验收义务。
交接货物时,主要对货物的数量、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合格证明、质量证书、包装等进行详细的检查与验收;接收及使用过程中,对货物的抽检做出明确约定;对于由于货物质量问题产生的赔偿,供方不因之前货物验收合格而免责做出特别约定。

8、违约责任

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如供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交货地点、交货方式、交货期限、交付材料设备的,由供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安全责任规定

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供方对其供货过程中造成自身、使用单位及第三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问题承担全部责任,与需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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