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之间借款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来源:程世峰律师
发布时间:201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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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相关会议精神,企业之间借款合同所形成的合法的债权关系,受到法律保护,但是利息损失的范围,应不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水平,具体根据个案裁量;对企业之间借贷如果不存在其他违法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不适用民事制裁措施;如果涉及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特别是一些担保、投资、咨询等机构涉足资金拆借活动,构成非法从事金融业务活动,适用《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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