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翼律师亲办案例
夫妻一方得重大疾病(身体疾病/精神疾病),另一方能提出离婚吗(
来源:曾翼律师
发布时间:2014-06-30
浏览量:4197

2014年6月30日


1 咨询:夫妻关系不好,分居后,男方查出有精神方面的疾病,脾气暴躁,出手打人,女方欲提出离婚。


曾律师解答:婚姻自由是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婚姻自由当然也包含了离婚自由。纵观婚姻法律法规的规定,除了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了特殊时期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几种情形外,并没有禁止离婚的相关规定。对于一方患有精神疾病,另一方可否提出离婚,答案是肯定的。法院是否准予离婚的判断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第3条规定的情形是,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该条规定可以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二是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三是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具备上述情况就应当视为夫妻感情破裂,因此,一方患有精神病并非限制或禁止离婚的情形。在诉讼中,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应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理诉讼活动,法定代理人也可以委托1至2人担任诉讼代理人。在离婚案件中,如果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法院可以在配偶之外的其他监护人中指定诉讼中法定代理人。


2 吴女士:我们是06年3月结的婚,但是住的是家里的老房子,08年在本镇购得104平方楼房一套价值12万,当时买房的房款70%是由我的父母资助的,同年生下一个女孩,2000年夫妻共同购买一辆北京现代伊兰特价值10万,贷款50%,2011年6月1号男方查出尿毒症,我父母和亲戚共拿出9万元帮助换肾,现在恢复的很好,但是现在男方心里有重大的心里疾病,总觉得病是我让他得的,老是咒骂,我实在无法忍受,决定提出离婚!我们这种情况好离吗?最重要的是孩子的抚养权会判给哪一方!如果男方坚持要孩子女方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可以要求离婚。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不是仅根据经济状况来判决的。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哪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而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了14条标准,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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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曾翼
  • 执业律所:
    新疆仕诚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6501*********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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