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国利律师亲办案例
为法制建设贡献
来源:郝国利律师
发布时间:2005-08-20
浏览量:510
因为是法律的实施者,因为是法律的执行者,也因为是法律的维护者,所以,我认为我们的责任在于对法律的维护,只有能够切实的维护了法律,才能够切实的保护法律所保护的对象,才能够保护法律所制定的制度.由此,社会才能稳定,人文关系才能健康发展.
以上内容由郝国利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郝国利律师咨询。
郝国利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417好评数0
内蒙古包头市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郝国利
  • 执业律所:
    内蒙古北琛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5094*********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内蒙古-包头
  • 地  址:
    内蒙古包头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