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文菊律师亲办案例
已向开发商付的定金可以要求返还吗
来源:丁文菊律师
发布时间:201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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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向开发商付的定金可以要求返还吗

案情:20139月,购房人向开发商订购商品房一套,并支付了购房定金20000元,在签订正式的合同时,购房者担心自己的信用会影响到贷款,而购房合同中对房款支付的违约金约定的又是相对较高,故此,要求开发商降低违约的约定,而开发商称这是标准的格式合同,不好变动。后购房人便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的定金。遭拒后,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审判过程:购房人提交了自己担心贷款无法放款的证明材料。并提供自己同开发商沟通的材料。开发商认为购房人的担心多余,因为其符合贷款条件的。只是不打算再买房才找了此种借口。

庭审过程中,双方对签订订购协议、支付了定金20000元无异议。对于其他的细节进行了核实。

判决结果:最终,法院衡量双方的证据材料,认为,未签订购房合同的原因是因为双方意志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属于不因双方当事人的原因,故此,支持了买房人退还购房定金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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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文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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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华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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