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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阳刑事辩护律师什么是间接正犯?
来源:孙瑞红律师
发布时间:201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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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间接正犯?

所谓间接正犯,是指行为人是正犯,但是行为人并不是亲自实施实行行为,而是通过利用他人来实现犯罪的情况,即行为人不必出现在现场,也不必实施具体行为,只要通过强制或者欺骗手段支配直接实施者,从而支配构成要件的实现,就是间接正犯。行为人支配了引起构成要件结果的原因。行为人以自己的身体动静实现客观构成要件的,是直接正犯。间接正犯指行为人并没有亲自实行行为,而是利用他人的行为实现犯罪。他人的实行行为就是间接正犯的实行行为。

我国刑法并未明文规定间接正犯,但是实务中,行为人利用刀枪等工具实施犯罪,我们当然会认定行为人的行为具有实行行为性质。那么行为人把人当做工具实施犯罪,我们也应当认定行为人的行为具有实行行为性质。这种情况下,被当做工具的人,与刀枪等工具一样,是被支配的。即都是被行为人支配着,完成了犯罪。这里的理论依据是犯罪事实支配说,即对犯罪实施过程具有决定性影响的关键人物或核心角色,具有犯罪事实的支配性。

之所以认定间接正犯的实行行为性,是因为间接正犯与直接正犯、共同正犯一样,支配了犯罪事实,支配了构成要件的实现。间接正犯一般分为以下类型:

1、利用无责任能力者的身体活动。

2、利用他人不属于行为的身体活动。

3、利用者对被利用者进行强制,使之实施一定的犯罪活动。

4、利用缺乏故意的行为。即利用不知情者的间接正犯。

5、利用有故意的工具。

6、利用他人的合法行为。

7、利用被害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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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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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10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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